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2020年6月30日22时,在四川成都成华区首创国际城一单元楼14楼发生一起火灾,造成两人死亡,13至16层楼房屋被烧毁。事件的起因还是因为情感问题,犯罪嫌疑人殷某某与胥某某原本是一对夫妻,后来因为各种原因,在持续了一段离婚拉锯战后离婚,但是嫌疑人依旧不时来骚扰前妻要求复婚,胥某某始终没有答应。当殷某某听到最近前妻又找了一位新男朋友后,心中仇恨顿时爆发,于6月30日当晚来到前妻家中,要求胥某某与自己复婚,否则就要烧死她。最终他将前妻捆绑在椅子上,打开了燃气,最终点火引爆了房间,自己跳楼身亡,妻子被烧死,12岁的女儿趁机逃脱出来并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这个案件让我想起了6月21日发生在广西北流市山围镇山围村,也是一位丈夫从工作地点广东佛山,驱车300公里回到家中,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杀死自己的妻子,最终自杀未遂被抓。时隔9天之后,在四川成都又发生类似的案件,只不过这次丈夫是用放火的手段残忍杀害自己的妻子。
从两起相似的案件中,我们看到,丈夫在作案前夕内心是非常的坚定的,在他们的内心早已经没有了夫妻之前的恩爱,也没有一点夫妻之间的一丁点情谊,有的只是满腔的怒火和仇恨。所以,我们不得不打出一个大大的问号,究竟妻子做错了什么事情,让丈夫最终做出如此不理性、特别凶残的事情呢?
我认为,能够一起夫妻之间这么大的恶劣事件,最大的原因无外乎是情感。夫妻之间的情感真的很难确定是好还是坏,一方自认为对对方付出了全心全意,但是在对方那里得到的反馈却很少,甚至一点反馈没有,自认为自己为了这个家庭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和汗水,但是依旧唤不起对方的共鸣,所以本来夫妻之间的感情就淡薄,在这些猜忌、争吵、打骂中将最后剩下的一点希望也给浇灭了,最终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离婚。
1.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,感情的事情是很难割舍的,不是那一本离婚证书就能够彻底了断的,即便离了婚,各自有各自的生活,但是一旦听到对方有新感情的时候,依旧会压不住内心的嫉妒和愤怒之火,于是就做出了非常不理性的事情。
2.而题目中的这位丈夫做的过于凶残了,一方面将前妻绑在椅子上,威胁复婚,如果不复婚就一起去死,而他在做这些行为的时候,年仅12岁的女儿就在身边,他的每一声怒吼、每一个威胁的言语、每一个恐怖的动作,都被他的女儿看在眼里,他就没有想到,这样会给自己的女儿带来多么大的影响。
3.另外一方面,男子采用极端的方法报复前妻,那就是打开燃气放火,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这样会带来多么大的影响和破坏,不仅仅事发的屋子被烧毁,就连楼上楼下的邻居房屋都被烧毁,仅仅因为个人的感情问题伤及无辜。
4.为何如此残忍对待自己曾经深爱的那个人。殷某某进入房屋后,将妻子绑在椅子上,在威胁不成后放火点燃整个房间的,而我们能够想象到在大火中的妻子经历了多么恐怖的生死过程,殷某某的做法实在是太过于残忍。
四川一男子房间里纵火烧死前妻,自己跳楼身亡,怎么回事?事件回顾:6月30日晚10点左右,四川成都成华区,首创国际城第6栋楼,突发了一场火灾,导致两人死亡。当地公安局“平安成华”凌晨1点发布通报称:“经初查犯罪嫌疑人殷某某(男,40岁,四川雅安人),在其前妻胥某某位于首创国际城6栋1单元14楼家中纵火后跳楼身亡,殷某某纵火导致胥某某死亡。该楼其他住户及时疏散,未造成伤亡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”。
据小区知情者说,在6月30日晚,胥女士的前夫来到了胥女士家,对胥女士进行骚扰,胥女士与前夫争论了几句,两个人越吵越凶谁也不肯退一步。没有办法的胥女士找来了警察,希望能够调解一下两人的关系,但是民警的调解没有什么效果。胥女士以为吵完架之后,她前夫就会离开,可是她前夫非但没有离开,还掏出了纵火工具,直接在胥女士家放起了火,火势蔓延得非常快,胥女士没有来得及逃出而就葬身火海了。胥女士前夫放的火不仅烧了她的家,与胥女士家相近的住户也都被大火吞没,粗略估计起码烧了三层楼。纵火之后,胥女士前夫跳楼自杀了,两个女儿因为去了邻居家逃过一劫。火灾发生之后,周围的业主赶紧拨打了119报火警,消防人员及时驾驶消防车紧急灭火。
胥女士的前夫殷某某,他放火不仅夺走了前妻的生命,还把邻居们的家也一起烧光了。他做出这样极端不负责任行为,真是让人无法理解,他和前妻有什么身仇大恨,做出这么可怕的事。可能他从来没有为别人想过,他根本没有想过,他前妻死亡之后,两个女儿要怎么过日子,她们要如何面对这样的悲伤。两个女儿在邻居家亲眼目睹了妈妈的死亡,她们的心灵承受了怎样的打击,谁来为她们的将来负责。还有因为殷某某放火而倒霉的邻居,只是因为住得离胥女士家近,大火就烧了自己的家,又有谁来赔偿他们损失。俗话说:“夫妻之间好合好散”,两个人已经离婚了,就不要再骚扰对方,不能做夫妻也可以做朋友,更不要做仇人。
爱情就像一杯100℃的开水,当你觉得一段感情让彼此痛苦、让彼此身心疲惫,就要学会放手,如果不放手,杯子里的开水可能会灼伤自己。
事件大概描述
这个事件当中,由于当事人之一的女方所在的是一个高层住宅(14楼),纵火后导致了上下几层楼被点燃,当事人是“快意恩仇”了,而事件中的前妻,还有上下几层楼的住户,则是遭受了无妄之灾,最终的损失,也不知道该谁买单,如果夫妻双方还有孩子,这个孩子又该谁抚养,父母双亡,这样的心灵创伤可能在很久之后都很难愈合。
关于婚姻和爱情我有话说
其实我曾经回答过一些问题,在涉及到情感方面,我也谈过一些自己的感触,在这里我还是想和大家说一说,首先我想推荐一句话:
对于夫妻在生活过程中的一切不完美,我们要学着去接受它,当我们不能接受,那就改变,不能改变,那就离开
一段完美的爱情并不是双方没有矛盾,而是在夫妻相处的过程中,能找到办法去调和矛盾,双方不至于为一点小事吵个你死我活。双方也不至于长期感觉劳累
有很多人的感情,注定会走到结束,爱一个人其实是希望对方幸福,即便做不到那么大度,最起码也要彼此相爱的婚姻才会幸福吧,对方对自己已经没有感情了,自己还不愿意放手,其实这就不是希望对方幸福了,而是对方留在身边,自己会幸福,会开心,这是一种自私的爱。这个事件当中前夫的自私,已经到了另人发指的地步,离婚了鼻子就再也没有关系,不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来说,都没有义务对对方忠诚,也都有权利寻找自己的幸福,不管怎么说,还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吧,不合适的婚姻早点结束,留不住的人趁早放手。
都说“一日夫妻百日恩”,哪怕是因为种种原因离婚了,但最初的感情还在,所谓做不成夫妻了但还可以是朋友。但刚刚发生的一起意外事故却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这句俗语。
【事件还原】6.30日晚22时许,四川成都成华区首创国际城二期小区14层一住户发生惨痛事故,雅安人殷某(已死),进入前妻家中纵火烧死前妻后,从14楼跳楼身亡。结果火势迅速蔓延至13、15、16层,幸亏其他住户及时撤离,才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。
【事出有因】殷某与前妻因感情不和,闹离婚闹了大半年才离开,但是殷某并不死心,经常找上门来闹事,前妻和邻居也曾经报警处理,但警察也只能是从中协调。
【醋意大发】事件的导火索是前妻找了新的男朋友打算结婚,得知此事的殷某醋意大发,于6.30日晚来到前妻家中双方发生激烈争吵,殷某失去理智后将前妻绑在椅子上,打开了煤气,以死相逼复婚,这期间他的女儿趁机逃离到邻居家躲避报警。但为时已晚,殷某点燃煤气将前妻烧死后,自己顺势从14楼窗台跳下自杀身亡。
【成功灭火】由于小区道路问题,导致消防车无法靠近楼体,只能是架设水带来远距离喷水灭火,周围邻居也加入到灭火队伍中去,最终在大家努力下凌晨一点多火势被扑灭,没有其他人员伤亡。
【几点感想】死亡双方曾经为夫妻关系,而且妻子口碑非常好,可惜遇到一个极不负责任的渣男。殷某作为40岁的成年人,丝毫不顾及孩子和妻子的安危,为了泄私愤而做出毫无人性可言的举动,还顺带把邻居的房子引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。
【枉为男人】他没有想过自己死后,还有一大堆债务需要偿还,还有邻居经济损失需要赔偿,还有自己的孩子变成了孤儿,将来由谁来照顾。既然已经离婚为何还要纠缠前妻,为什么不能放手给她幸福,这种人根本不配做父亲,更枉为男人!
我们希望孩子的其他亲属可以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来,同时通过心理疏导让孩子尽快走出母亲死亡的阴影,因为生活还得继续。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?欢迎留下您的意见。
问题很揪心,我是一名创业者,选择回答。
台儿庄男子喷漆讨债,致欠款人妻子自杀身亡,你怎么看?目前这种暴力讨债情况在社会上还很普遍,我认为:
一,先搞清楚这个男子是替自己讨债还是讨债公司雇佣人员?是雇佣的讨债狗,就重判,并且深挖其背后的组织,把组织者,就是这些讨债公司后台老板判死刑,枪毙。如果是私人之间的债务,讨债者也应该判刑。
二,这个社会怎么了?个个讨债者都强过“黄世仁”,社会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?法律呢?
三,欠债人分两种,一种是无赖,借钱不还,有钱也不还,这样真正的“老赖”也应该抓,应该判刑。另一种就是这些走投无路的欠债者,人格尊严遭受侮辱,家庭生活无法继续,被逼自杀,想想都是一种人性的悲哀。
四,人,有点人性都不会这样逼债,有点人味都不会这样逼人去死。
“暴力讨债”这社会“毒瘤”所作所为确实令人非常痛恨!不彻底铲除肯定不行。
就回答这些,感谢阅读,欢迎评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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